?岳塘新聞網(wǎng)9月2日訊(通訊員:黃強)近日,岳塘區(qū)檢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持有槍支案,對年逾七旬的的嫌疑人章某作出不起訴決定。
章某于上世紀八十年代買了兩把氣槍用來打鳥給妻女補充營養(yǎng),后來槍支一直存放于家中未使用。今年年初,章某在電視上看到關(guān)于私藏槍支要主動上交的新聞,于1月26日一大早用紙箱裝著槍來到附近的快警站。據(jù)章某交代,當時家里比較困難,老婆患病,女兒又還小,就想著打鳥來給她們補充營養(yǎng),后面沒用了就忘記這回事了。公安機關(guān)以章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將案件移送至岳塘區(qū)檢察院審查起訴。
受理該案后,承辦檢察官發(fā)現(xiàn)章某自身法律意識不足,還沒有認識到非法持有槍支的嚴重危害性,便耐心細致地對章某及其女兒進行了釋法說理,告知其非法持有槍支的嚴重危害性。經(jīng)全面審查,檢察官結(jié)合本案實際情況,考慮章某年事已高,身患疾病,其持有槍支期間亦未出現(xiàn)其他違法犯罪行為,章某自愿認罪認罰并主動上交槍支,綜合認定章某犯罪情節(jié)輕微,依法對章某作出不起訴決定。
檢察官提醒:槍支、彈藥等物品是具有極強殺傷性的特殊危害武器,非法持有槍支、彈藥會給社會治安帶來巨大隱患,我國對槍支、彈藥實行嚴格管控,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持有、私藏槍支、彈藥,若持有槍支、彈藥、爆炸物品者或者發(fā)現(xiàn)親戚朋友等持有槍支、彈藥、爆炸物品,請主動上交或者督促上交到公安機關(guān)處理。主動上交者,可依法從輕處理,拒不上交者,依法從嚴懲處。
責編:郭璇
來源:岳塘新聞網(wǎn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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